近日,景德镇新晋网红"鸡排哥"(本名李俊永)成功实现事业升级:他告别了昔日的流动摊位,拥有了独立工作室,正式以"主理人"身份亮相。工作室的经营范围明确为餐饮管理与食品销售。
从下岗工人到创业导师,再到被景德镇文旅局聘为"文旅推介官",鸡排哥完成了从草根到网红的逆袭,已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人物。此次从流动摊位转型为规范化经营的工作室,一个重要问题浮出水面:鸡排哥是否拥有自己的商标?
经查询,他赖以成名的"鸡排哥"品牌商标早已被他人注册。第43类"鸡排哥"商标早在2016年就被上海某公司成功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5月。该公司还先后注册了啤酒饮料、方便食品、广告销售等多个类别的"鸡排哥""鸡排妹""鸡排哥JPG"等商标。
在"鸡排哥"相关商标中,"鸡排哥JPG"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依据《商标法》第49条被撤销。但这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鸡排哥的商标困境,基础文字商标仍然有效。更复杂的是,原注册方曾因不当宣传受到行政处罚,这不仅使其商标使用行为的合规性受到质疑,还容易导致消费者对两个"鸡排哥"品牌产生混淆,进一步增加了李俊永后续品牌运营的难度。
我国商标法律体系遵循"注册在先"原则。上海某公司早在2016年就成功注册了多枚"鸡排哥"商标,这意味着近期走红的李俊永无法注册同名品牌商标,甚至可能在后续运营中被认定为侵权。
即便"鸡排哥"商标未被注册,直接申请注册的成功率也较低。此类由通用词汇搭配"哥""姐"构成的商标,在十年前通常可以注册成功;但近年来,此类商标被驳回的概率较高。不过,此前已注册的此类商标仍可通过续展维持合法使用。
若文字商标确实难以注册成功,鸡排哥或可考虑注册肖像商标。商标的核心价值在于长期诚信经营积累的口碑。像"鸡排哥"这样,凭借优质食材和细致服务赢得顾客青睐,即使核心商标无法注册,消费者依然能够辨识真正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