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某街道发生一件新鲜事,同一条街上竟有两家打着“滕记”旗号的卤菜店——“滕记常青卤菜店”与“滕宜卤菜店”,这两家店都声称是正宗的“非遗老字号”,最后却因一块招牌对簿公堂:一方指责对方“恶意抹黑”,另一方控诉其“盗版仿冒”。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滕记猪头肉”起源于1991年,滕某夫妇凭借精湛的猪头肉制作技艺,在当地摆起卤菜摊。凭借独特的风味积累了无数粉丝,“滕记猪头肉”在当地也越来越出名。

2010年,滕氏夫妻俩被认定为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六合猪头肉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故事的另一方正是腾某妻子的妹妹常某,早年在卤肉店里帮忙。2009年,常某决定单干,在常记卤菜店附近开了家店。
2022年,她申请注册了“滕记常青”商标,并将店铺招牌也换成了“滕记常青卤菜店”,不过玻璃橱窗上还保留着“老字号猪头肉”的字样。
与此同时,滕某的女儿也在2021和2022年分别注册了“滕永林卤菜—滕记猪头肉”商标,并在同一个的街道上开了新店,门头还特意突出“非遗传承老字号”的标识。从此,两家都带着“滕记”标识的卤菜店开始默默较劲。

2023年,矛盾突然爆发。腾某女儿的卤菜店在抖音账号上发表声明视频称:“另一家叫滕记常青卤菜,系滕记盗版!”还在视频里配文吐槽:“附近有一家冒牌的,在一个破房子里,环境脏乱差,已有多人受骗。”与此同时,店铺门头的LED屏幕上也循环播放着:“另一家滕记常青是滕记盗版,如有问题与滕记无关。”


这一连串操作,让常某卤菜店的名声受损,生意也深受影响。于是常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滕记卤菜店停止侵权、公开道歉,且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等于商标垄断权,“滕记常青”是合法注册商标,该商标受法律保护。
虽然“滕记常青”与“滕记猪头肉”存在历史关联,但二者存在明显差异。滕某女儿发布的声明中,使用“盗版”“卫生差”这样带有贬损性的词汇,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从而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损害常某卤菜店的商业信誉,构成商业诋毁。
最终,法院认定滕某女儿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滕记猪头肉删除侵权内容,并赔偿常某8000元。
滕某女儿不服,后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此次事件中的双方都拥有合法商标,受法律保护。即使滕某女儿想力证自己非遗传承的正宗性,也不应该使用贬损性的语言对同行业竞争者进行攻击,对此小编也不好多做评价。
不过这一案例也暴露了餐饮行业的普遍现象:
很多老字号餐饮品牌由于前期不注重商标保护,导致出名后很多同行业竞争者抢注相近商标,届时再反应过来已经维权无门。
所以还是那句话:商标注册要趁早,没有商标的经营活动就像“裸奔”,毫无安全性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