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老字号品牌,大家都会觉得值得信赖,因为该品牌凭借世代相传的产品、技艺,形成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价值,不仅是某个品牌的“镇店之宝”,更是一个城市的“金字招牌”。俗话说:人红是非多,这句话在餐饮业同样适用。

鼓浪屿龙头鱼丸店经过三代人长达70余年的经营,于2019年成为首批“厦门老字号”,不少食客慕名而来。
而就在同一条街上有一家成立于2022年的小林餐饮店,同样主推鱼丸产品,在店铺的宣传墙、灯箱等处,使用“传承百年老工艺”的宣传语,还在菜谱宣传图片上使用“龙头鱼丸汤”字样。

这两家店一个是“老字号”,一个是“老工艺”,这也使慕名而来的游客分不清楚哪家才是正宗龙头鱼丸老店,在一些美食点评软件上,有的消费者甚至在评论时也将两家店混淆。
生意被小林餐饮店“拦截”,长此以往,龙头鱼丸店负责人坐不住了,一番搜集取证之后,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小林餐饮店与龙头鱼丸店经营范围及产品类型基本相同,两家店铺均在鼓浪屿龙头路上,销售地域范围也相同。
小林餐饮店作为同业竞争者,应当知道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且先存在的厦门老字号“龙头鱼丸”,但其仍使用“龙头鱼丸汤”“百年老工艺”进行宣传,而未使用其自有商标,普通消费者未必能区分,很可能误认为两家店铺之间存在特定联系。
小林餐饮店攀附“龙头鱼丸”字号的意图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一审判决:小林餐饮店应立即停止对龙头鱼丸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立即停止使用“龙头鱼丸汤”“传承百年老工艺”字样;并赔偿龙头鱼丸店经济损失5万元。该案经二审维持上述判决。
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合法经营原则,特别是餐饮行业,与其选择铤而走险傍名牌,导致自己陷入侵权困境,不如脚踏实地提升食品的品质与味道。在这个信息传播极快的时代,依靠实力取胜的美食商家,早晚会被大众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