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商标作为搜索词,“引流”是否也构成侵权?

2025-10-14 07:34:49 张晓艳 0

  在过去,商标侵权行为往往呈现"简单粗暴"的特征。例如直接仿冒他人商标标识,造成明显的视觉混淆;或未经品牌方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商标欺骗消费者等。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商标侵权形式逐渐转向"隐蔽化",许多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实则已构成侵权,比如擅自将他人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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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某网店店主就曾因这类行为付出代价。其在电商平台销售"精品烤鱼炉"时,为吸引客流耍了个"小聪明":不仅在商品图片中擅自使用知名餐饮品牌"某鱼"的商标,还将"某鱼"设为搜索关键词。

  殊不知,这一行为已涉嫌违法。"某鱼"作为餐饮行业知名服务商标,烤鱼炉恰是该品牌的核心餐饮设备,网店这种"搭便车"的行为极易导致消费者误认其商品与"某鱼"品牌存在特定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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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销售侵权商品或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均属典型商标侵权。

  本案中,涉事双方同属餐饮及相关领域,存在竞争关系。"某鱼"商标权人发现后立即取证起诉。因原告未能举证实际损失及被告获利情况,且侵权商品已下架,最终法院认定网店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3000元。

  这一案件虽涉案金额不大,却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创业者经营网店时务必谨记:选择搜索关键词要"避开雷区",切忌直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特别是知名品牌商标。

  企业经营当以诚信为本,任何企图通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度"等不当手段牟利的行为终将得不偿失。与其冒险侵权,不如专注打造自身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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