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在先近似商标阻碍注册怎么办?看通城紫苏如何成功破局!

2026-07-13 14:16:49 张晓艳 1

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中,地理标志商标是助力农产品出圈、赋能乡村振兴的核心名片。但很多特色物产的商标注册之路,都充满坎坷,极易因在先近似商标、证据不足等问题受阻。

今天小编就以通城紫苏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真实案例为例,带大家看看地方特色农产品,是如何突破商标注册险阻,耗时4年成功拿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守护本土特色产业的。

图片关键词

“通城紫苏”商标申请人的坚持与努力“通城紫苏”是湖北通城县具有原产地意义的自然资产和特色植物。因县域内“江南天然药库”药姑山特定地缘,特殊的地理经纬度及光照、雨量、气温、土壤等综合因素,形成了“通城紫苏”区别于其他地域紫苏的独异品质。

“通城紫苏”科属中最适合食用、口感最好的为叶面边沿齿尖像“鸡冠”状的紫苏品种,又名鸡冠紫苏。

为了切实保护好“通城紫苏”地标品牌,有效促进地方物产资源兴农富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2018年2月,通城县通城紫苏研究所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通城紫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

然而,商标申请之路并不顺利。因为多年前已经有国内某知名酒类企业抢先注册了第31类“老通城”商标。我国现行的《商标法》规定:他人注册在先的近似名称商标不得注册。2018年9月、2019年6月、2019年10月,国家商标审查机构分别从不同的审查角度三次下发了“通城紫苏”商标审查意见书,要求商标申请人重新补充证据材料。

图片关键词

连续多次被要求补正,商标注册申请有被驳回的风险。为此,通城县通城紫苏研究所特别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家参与进行复审应对,为“通城紫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受挫探寻解决良方。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知识产权专家团队从商标依法规范使用的历史记录中,找到了化解难题的突破口——他人注册在先的“老通城"商标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客观事实。

"老通城”商标字号本义为武汉汉口的一家老字号餐饮店铺名称,并不具备地域范围名称的词义意涵,也没有地理物产的自然禀赋。从专业技术上讲,只是该企业为注册而注册的无实际使用需求的闲置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于是,“通城紫苏”商标异议复审专项负责人,带着通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通城紫苏”品质特征及原产地域范围说明的函》红头文件,亲率服务专班同志多次与知识产权部门认真沟通,并与“老通城”商标注册人据理力争。

2019年12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作出了《关于第31类“老通城”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2021年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通城县通城紫苏研究所申请的“通城紫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准初审公告。

2021年6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下发了通城县通城紫苏研究所申请的第31类紫苏(新鲜蔬菜)“通城紫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证书。

图片关键词

经过4个年头,过程复杂曲折的“通城紫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终于成功申请注册,“通城紫苏”商标注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图片关键词

很多地方特色农产品商标注册失败,并非产品资质不足,大多是受在先闲置近似商标阻碍、证据材料不完善等问题影响。

这个经典案例也印证了商标“撤三”制度的重要价值,闲置僵尸商标不再是不可突破的壁垒。只要依托专业知识产权团队,找准法律依据、完善证据链条、积极对接沟通,就能成功清除注册障碍。

一枚地理标志商标,不仅守住了通城紫苏的独特地域价值,更为当地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品牌化发展赋能,真正实现以品牌助农、以商标兴乡。


电话咨询
行业领域
专业团队
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