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提问: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打算转让名下商标。之前公司做过名称变更,但是对应的商标还没有办理商标变更业务。现在计划商标转让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变更由我们公司自己提交办理。想咨询一下,是必须等商标变更全部办完之后,再让代理机构提交转让申请,还是我们可以和代理机构两边同步提交申请?
代理老师专业解答:
您好,这个问题是企业商标业务中很常见的情况,我结合商标局审查规则为您讲解。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文件接收人,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商标注册证上的主体名称和营业执照现在名称不一致,属于名义未变更完成。
从规则上来说,商标变更申请与商标转让申请,是允许同时向商标局提交的,不需要一定要等变更核准下证之后再提交转让。但这里有个关键点,两份申请的主体信息需要保持逻辑一致。您自己提交商标变更,是把商标注册人旧公司名称变更为新公司名称;代理机构提交转让,是把商标从注册人转让给受让方。
但同步提交会存在审查风险。商标局在审查转让申请时,会核对商标档案里的注册主体信息。如果转让申请先行进入审查阶段,而变更申请还未核准,档案显示的还是旧公司名称,容易出现材料信息不一致,导致转让补正甚至驳回。很多时候商标局会下发补正通知书,要求先完成名义变更,才能继续审理转让。
比如:一家商贸公司更名后,商标没有变更,同时提交变更和转让申请。转让申请先被商标局抽中审查,档案主体名称和转让申请书上盖章的新公司名称不符,商标局下发补正,暂停转让流程,等待变更核准,拉长整体办理周期,增加沟通成本。
对比两种方案的优劣对比:
方案一,先变更、后转让:等商标变更核准,档案信息更新为新公司名称,再提交转让。优点:主体信息完全一致,审查顺畅,基本不会出现补正,稳定性最高;缺点是整体办理时间更长。
方案二,变更、转让同步提交:节省部分等待时间,但存在转让被下发补正的概率,需要准备好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应对审查问询。
建议您:优先推荐先办理商标变更,变更核准后再提交转让,规避补正、驳回风险。如果希望同步提交,需要提前备好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原件,一旦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及时提交材料。同时注意两份申请的申请书盖章、主体材料保持一致。
如果您不确定材料准备要点,想评估同步提交的风险,或是后续需要代办商标转让业务,欢迎咨询君诺正信,帮您规划办理顺序,规避商标转让驳回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