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大米、粮油杂粮的商家,提到“稻花香”,所有人默认这是优质大米的代名词、是通用品种名,不用注册、不用授权,直接印在包装、宣传页面上完全没问题。
但最近刷屏全网的稻花香千万级商标侵权案,直接打破了这个固有认知,给全行业狠狠敲响警钟:大众熟知的热门名称,未必是通用名!一旦属于他人注册商标,盲目蹭用、强行使用,哪怕是行业常用词,也构成严重侵权。
很多企业明知自己的近似商标被官方驳回,却心存侥幸、拒不整改,继续生产销售、全网宣传蹭热度。最终不仅要赔侵权获利,还要叠加惩罚性赔偿,一夜亏损千万。
事情这样的:
“稻花香”——听到这三个字,很多人会想到五常大米。
但你可能不知道,“稻花香”其实是一个注册商标,不是大米品种。
近期,一起“稻花香”商标侵权案引发广泛关注,被告使用未注册成功的商标,被判赔1600余万元。

“稻花香”商标(注册号1298859)由福州米厂于1998年3月申请,1999年7月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方便食品上。 经过多年使用,该商标被认定为福州市知名商标,在大米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2020年,该商标经核准转让予福州市稻花香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曾认定,“稻花香”在商标申请注册时并非大米的通用名称,商标维持有效。也就是说,“稻花香”不是谁都能用的免费词汇。
被告五常市彩某米业有限公司,曾多次申请与“稻花香”近似的商标,包括“寒地稻花香”“十月稻花香”“财火稻花香”“金秋稻花香”等,但无一例外被商标局驳回。
但该公司并未就此收手。他们继续在生产销售的大米商品上突出使用含有“稻花香”字样的标识,还在网络上大肆宣传,企图借助“稻花香”的知名度为自己牟利。


法院认定被告的侵权行为成立,且在计算赔偿时采用了精细的算法:
第一步:计算侵权获利。根据被告招股说明书,2020年和2021年的大米商品利润分别为17778.67万元、20819.51万元。扣除侵权时间天数、侵权商品比例13.04%、商标贡献率30%,计算出侵权获利为777.47万元。
第二步:适用惩罚性赔偿。被告曾申请近似商标被驳回,明知有风险仍继续使用,属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倍数为1倍。
第三步:叠加法定赔偿。2021年10月后,被告虽已停止生产侵权商品,但仍在网络宣传中使用侵权标识,对此期间适用法定赔偿,追加60万元。
最终赔偿总额:777.47万(侵权获利)+777.47万(惩罚性赔偿)+60万(法定赔偿)+10万(合理开支)=1614.94万元。
1600余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稻花香”商标案给所有想“蹭名牌”的企业划了一条红线:商标申请被驳回,就不要再用了。 继续用,就是在往侵权这条路上越走越远。等到法院算完账,可能就不只是赔点钱的事了
总结:
第一,大众认知≠通用名称。很多人误以为“稻花香”是大米品种通用名,但法律上“稻花香2号”才是水稻品种名,单独“稻花香”三字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不要凭行业常识判断商标归属,一切以商标注册证和司法认定为准。
第二,商标被驳回,就是明确的侵权预警。商标局驳回近似商标申请,本质是官方告知:该词汇与他人在先商标高度重合,禁止注册、禁止使用。明知驳回仍执意商用、大肆宣传,会被直接认定为主观故意侵权、恶意傍名牌,满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第三,侵权赔偿不再是随便判几万。现在法院赔偿计算极度精细化,会参考企业财报利润、侵权时长、侵权产品占比、商标品牌贡献率,不仅要吐出全部侵权获利,还要翻倍惩罚,同时叠加宣传侵权、维权开支,亏损成本极高。
2. 所有企业必做的4条整改方案
① 彻底摒弃“通用词随便用”的侥幸心理。行业热门词、品类词、网红词,使用前必须先查商标备案,确认无在先注册、无侵权风险,杜绝盲目蹭品牌热度。
② 商标驳回立刻停用,绝不拖延。只要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第一时间下架所有含该字样的产品包装、详情页、短视频、宣传物料,彻底停止商用,避免被认定为恶意持续侵权。
③ 规范商标使用方式。即使是合规词汇,也只能作为客观品类描述,禁止放大、突出、单独作为品牌名使用,避免构成商标性侵权使用。
④ 提前布局防御商标。针对行业高频热门词汇,提前检索注册核心商标、近似防御商标,防止自身品牌被碰瓷,同时定期监测商标状态,规避侵权风险。
总而言之,稻花香千万判赔案,是国家知识产权从严保护的典型信号:商标红利时代结束,侥幸蹭名时代终结。
做生意可以靠品质竞争、靠服务竞争,但绝对不能靠侵权蹭名、投机取巧。守住商标合规底线,才是企业长久经营、稳定盈利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