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注册商标,是为了做品牌。
有些公司注册商标,纯粹是“碰瓷”。
今天要讲的同迈公司就属于后者。
从2009年到2015年,这家公司跟“奥利奥”杠上了。

奥利奥,1912年诞生于美国,1996年进入中国市场,凭借独特的口感和“扭一扭、舔一舔、泡一泡”的经典广告语,迅速成为家喻户晓的饼干品牌。
同迈公司对“奥利奥”这个商标,可以说是“情有独钟”。2009年,同迈公司的股东武某率先出手,申请了2项与“奥利奥”相关的商标,被商标局驳回。

2012年,武某再次申请3项“奥利奥”商标,再次被驳回。

到了2015年,武某卷土重来,又申请了2项第29类、第30类“奥利奥”商标。
这一次,不仅商标局驳回了申请,还引来了其他权利人的异议。
同年,同迈公司的另一位股东黄某也加入进来,申请了2项商标,同样被驳回。

六年时间,换了两个人,申请了9次,一次都没成功。商标注册走不通,同迈公司换了个思路——直接用。
他们在薯片类产品的包装上、各类宣传资料中,以及网上宣传中,未经授权就使用了“奥利奥”标识。

这一下,奥利奥品牌所属的美国洲际公司坐不住了。
多次沟通无果后,洲际公司把同迈公司告上了法庭。
洲际公司认为同迈公司侵犯了其对美术作品“奥利奥”享有的著作权,同时构成商标侵权,索赔351万元。
同迈公司的辩解:

我家使用的“奥利奥”标识独具新颖性和独创性——字体跟对方有明显区别,颜色、填充颜色也各有不同,字体大小的设计也不一样,三个汉字的连贯性也与对方不同,不构成侵权。
但法院最终认定同迈公司抢注行为成立。判决其停止使用相关商标,并赔偿洲际公司50余万元。
这个结果,其实早在意料之中。
奥利奥早在1996年就进入中国市场,经过多年经营,已经形成了极高的知名度。
同迈公司从2009年开始反复申请近似商标,本身就是一种“攀附”行为。
申请了9次都被驳回,说明商标局已经反复认定这些申请不符合注册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同迈公司仍然在产品包装和宣传中使用“奥利奥”标识,属于明知故犯。
同迈公司折腾了六年,申请了9次商标,一次没成。
最后不注册了,直接“拿来用”,结果赔了50多万。
靠模仿别人的知名品牌来获取利益,短期内可能看起来“省事”,但法律的红线就在那里。
与其费尽心思琢磨怎么“蹭”,不如踏踏实实做自己的产品。
毕竟,奥利奥只有一个。
做不了奥利奥,做自己的品牌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