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万,一笔什么概念的数字?对广东佛山的李女士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她这辈子都赔不起的数字。
而她收到法院传票的原因,只是因为她手里有一个叫“奥格玛”的商标。

据悉,李女士在2021年通过正规渠道受让了“奥格玛”商标,开网店卖电动晾衣架。
店里就三个人,做的生意跟制冷家电八竿子打不着。
但知名制冷品牌澳柯玛不这么看。
他们认为“奥格玛”跟自己的“澳柯玛”商标构成近似,涉嫌恶意侵权,一纸诉状把李女士告了,索赔2200万元。

李女士觉得冤:“我比渝见小面还要冤,怎么能够对3个人的小微企业,搞两三千万赔偿金?”
这个案子在网上讨论度很高,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

第一,“澳柯玛”和“奥格玛”像不像?
从文字上看,确实有一定的相似度,读音上也接近。
按照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文字构成、呼叫读音的相似性是重要考量因素,整体来看确实容易让人混淆。
第二,算不算侵权?
“澳柯玛”是驰名商标,早在1997年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了。
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也就是说,即使在不同类别上使用近似标识,只要可能引起混淆,也可能构成侵权。
这边有个问题:
制冷家电和电动晾衣架,虽然都属于电器大类,但细分品类、消费人群、销售渠道都不太一样。到底会不会让消费者搞混,需要法院根据证据来认定。
第三,2200万的赔偿合理吗?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通常要考虑: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情况、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

李女士的店就三个人,经营规模有限,澳柯玛方面提出2200万的赔偿,依据是什么?目前还不清楚。从“渝见小面”到“澳柯玛诉奥格玛”,类似的案例越来越多。
知名企业起诉小商户商标侵权,索赔金额动辄成百上千万。
大企业维权是正当的。但问题在于维权的边界在哪里?“奥格玛”这个名字,李女士是通过正规渠道受让的商标,经营品类也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2200万的索赔合理吗?
法院怎么判,目前还不清楚。但这个案子至少说明了一件事: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哪怕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商标,也可能面临被大品牌起诉的风险。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在商标注册之前做好检索、了解自己使用的标识是否可能与他人商标构成近似,可能是成本最低的自我保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