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4日,河南平顶山“橘子宾馆”的老板娘冯女士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原告是华住集团旗下的连锁酒店品牌“桔子酒店”,案由是侵害商标权,索赔10万元,同时要求宾馆变更名称,不得再使用“橘子”字样。

据悉,“橘子宾馆”2017年8月注册开业,起初只有10个房间,后来扩到16间,房价在60元到100元之间。而“桔子酒店”是华住集团旗下的全国连锁品牌,2006年创办,2012年注册了“桔子酒店”“OrangeHotel”等商标,在全国拥有大量门店,是中高端连锁酒店的代表。

冯女士说,当初取名时,提交了好几个名字都没通过,都重名了。


因为证件都带齐了,就想着起个水果相关的名字,“小孩们也都喜欢吃橘子,就想着输一下‘橘子宾馆’试试,输入进去后成功了,就直接登记注册了。”

她强调,自家宾馆没有使用桔子酒店的LOGO、英文字母和装修风格,门头用的是“橘子宾馆”,没有叫“橘子酒店”。
根据冯女士收到的民事起诉状,桔子酒店认为“橘子宾馆”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在整体外观、呼叫及含义上高度相似,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涉嫌侵害商标权。起诉状中还提到,原告方认为损失金额高达500多万元,计算方式是:平均房价250元、房间8间、50%入住率、8年2920天——推算出的损失约为584万元。

华住集团回应称,发现“橘子宾馆”名称与桔子酒店存在相似之处,可能会给部分消费者带来不便。
起诉是希望减少因名称近似造成的困扰,索赔并非最终目的。
6月16日,华住方面已与冯女士沟通表达协商意愿。
“橘子宾馆”与“桔子酒店”的差异在于:冯女士未使用相似LOGO、未模仿装潢、定价和客群完全不同。这些因素可能成为抗辩的关键。
此外,“橘子”“桔子”均为通用汉字,属于公共词汇,是否可以被一家企业独占使用,本身也存在争议。该案定于2026年6月25日在平顶山法院开庭审理。冯女士表示已咨询律师,暂不更名。
华住集团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一家全国连锁酒店,一家16间房的小宾馆,名字差一个字,这算不算侵权?
法律上能不能判赔10万?6月25日开庭之后,答案会逐渐清晰。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