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差一个字。但就是这一个字的差别,让“甘甜园”付出了500万元的代价。1987年,蔡铁华先生创立了“甘汁园”品牌,专注做冰糖。
十多年后,他从中医典籍“药食同源”的理论中获得启发,发明了姜汁红糖、益母红糖等功能糖产品,开创了中国功能糖产业的先河。多年来,甘汁园累计获得40多个发明专利。2015年,“甘汁园”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中国食糖行业的第一个驰名商标。
如今,甘汁园的产品不仅覆盖国内各大超市,还远销海外三十多个国家。
2022年底,甘汁园公司在市场上发现了一款“老熟人”——“甘甜园”牌糖类商品。包装风格类似,产品定位相似,连名字也只差一个字。甘甜园还特意在包装上突出标注“甘甜园 我们只做真红糖”。不仅在超市铺货,还在电商平台大卖特卖。甘汁园公司坐不住了。2023年6月,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甘甜园公司及其关联方告上法庭,索赔500万元。
被告:我有注册商标,凭什么说侵权?
面对起诉,甘甜园公司觉得委屈。

他们拿出了自己的“护身符”:王某在2020年和2021年先后申请注册了两枚“甘甜园”商标,并授权给甘甜园公司使用。在他们看来,自己是合法使用注册商标,不存在侵权。这个理由,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但法院没有采信。

法院审理后认定:
第一,在王某申请“甘甜园”商标之前,甘汁园公司的“甘汁园”商标在糖类商品上已经达到驰名状态。
第二,“甘甜园”与“甘汁园”仅一字之差,极为相似,足以让消费者在购买时产生混淆。

第三,王某申请“甘甜园”商标的时间(2020年、2021年),距离甘汁园公司起诉(2023年)没有超过五年。根据《商标法》,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五年内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法院还发现一个细节:
甘甜园公司不仅名字近似,连包装装潢也高度模仿甘汁园。这一行为,同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最终,南京中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了甘汁园公司500万元的赔偿请求。被告不服上诉,江苏高院二审维持原判。一字之差,500万。这个数字说明,靠“模仿”起家的路,越走越窄。与其费尽心思在名字上做文章,不如老老实实做自己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