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登记证书仅是证明权属的初步证据,而非权利产生的法定要件。因此,他人抢先登记并不等同于其合法取得著作权,你仍可通过固定证据、申请行政撤销及提起司法诉讼等途径追回权利。
首要任务是全面固定你是作品真正创作者的证据。

你需要整理作品的创作底稿、源文件、早期修改记录、首次公开发表证明(如带有时间戳的网页截图、社交平台发布记录)或第三方存证证明(如可信时间戳、区块链存证)。
这些材料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明确证明你的创作完成时间早于对方登记时间。
若对方已利用该登记投诉你或主张权利,这些证据同样是你进行反向申诉或抗辩的核心依据。
在证据准备就绪后,可向作出该次登记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地方版权局)提交撤销登记申请。
申请需附具身份证明、情况说明及上述权属证据,明确阐述对方非创作者且登记事项与事实不符。经登记机关核查属实,将依法撤销错误登记。
若行政途径受阻或对方已提起侵权诉讼,你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权属确认纠纷之诉,请求法院判令确认你为著作权人,并可同时主张由对方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合理维权开支及协助注销错误登记。

司法实践中,若能证明对方系恶意抢注并提起诉讼,法院还可能对其进行司法惩戒。
你目前是否还保留着作品的创作源文件或早期公开的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