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处的"名"即品牌,而商标正是品牌的核心载体。入驻电商平台需凭商标立足,防范侵权更需提前布局商标申请。时至今日,商标已渗透至生活的各个角落,但需谨记:某些商标红线绝不能触碰!
案例1:
2022年0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申请的业务中,北京某代理公司代理申请注册“中华国宴”“中华”、“国宴”“中南海”等系列商标申请,后收到驳回通知书,驳回理由为涉嫌重大政治不良影响:易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等。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接受其委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 (三)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案例2:
2022年2月份和5月份李某委托北京某代理机构提交了3件“遵义1935”、“遵福义1935”商标,结果因商标不良影响,导致驳回。并且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8月31日下发处罚通知书,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案例3: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案例4:
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已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第58130606号“杨倩”、第58108579号“陈梦”、第58265645号“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含一标多类)予以快速驳回。
看了这些案例,以下红线触碰不得!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商标审查标准》规定:“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最后,商标的选择与注册存在诸多禁忌。一旦触碰这些红线,不仅会影响商标的注册成功率,还可能因情节严重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