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版权登记流程
音乐作品(包含词、曲、录音制品等)进行版权登记,需遵循以下清晰步骤:
1.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首先需准备齐全所需的登记申请材料。
2. 材料接收: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国家版权局指定的登记机构(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3. 缴费通知: 登记机构接收并初步审核材料后,会向申请人发出缴费通知书。
4. 缴纳费用: 申请人根据缴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5. 受理与审查: 收到费用后,登记机构正式受理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
6. 制作发放证书: 审查通过后,登记机构将制作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发放给申请人。
7. 网站公告: 登记信息通常会在登记机构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注:公告是登记程序的一部分,并非证书本身)。
二、 办理时限
常规时限: 登记机构自正式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通常需要 25个工作日 完成审查并办理完毕(不含材料补正时间)。
补正时限: 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充或修正(即“补正”),登记机构会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应在 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按要求完成材料补正。请注意: 若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补正,该申请将被视为申请人主动撤回。
三、 申请所需材料
成功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必须提交以下关键材料:
1.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证明申请人对申请登记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文件(如创作说明、转让合同、继承证明等)。
4. 作品样本: 提供能够清晰体现作品内容的样本(如词曲稿、乐谱、录音小样/CD等)。
提交实物样本特别要求: 若提交的是作品实物样本(如CD、手稿等),还需额外提供《版权登记实物样本征集展示授权书》。
5. 作品登记承诺书: 申请人需签署承诺书,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作品的权属关系进行承诺。
6. 代理文件(如委托办理):
若委托他人(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需提供由申请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委托书)。
代理人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 版权登记费用
版权登记费用根据作品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
100字以下:100元
101-5000字:150元
5001-10000字:200元
1万字以上:300元
音乐作品:
词曲作品(词与曲作为一个整体登记):300元
纯曲作品(仅对曲谱进行登记):200元
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每件 300元
汇编作品: 每件 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