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自家餐饮店的商标被他人抢注,不要慌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商标被抢注维权的具体维权步骤:
第一步:确认商标状态
1. 查询商标信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输入被抢注的商标名称,查看对方是否已注册成功,或处于初审公告期。
初审公告期内:可在3个月内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已注册成功:可申请无效宣告(《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或四十五条)。
2. 评估自身权益 -若你的商标已实际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可提供证据(如开店时间、营业额、宣传记录等),证明对方恶意抢注。
第二步:采取法律行动根据商标状态选择对应措施:
1. 提出商标异议(针对初审公告期)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说明对方抢注行为违反《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或第三十二条(损害他人现有权利)。
2.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针对已注册成功的商标)若抢注商标注册超过3个月,可在5年内申请无效宣告(恶意抢注不受时间限制)。需提交证据证明: 你在先使用该商标; 对方注册时明知你的品牌仍恶意抢注(如曾是合作伙伴、员工等)。
3. 行政诉讼若异议或无效宣告失败,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第三步:预防与后续措施
1. 尽快注册自有商标维权期间同步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避免再次被抢注。餐饮类商标需注册第43类(餐饮服务)、第30类(食品)等核心类别。
2. 保留使用证据日常经营中保存商标使用记录:门店照片、菜单、收款凭证、广告投放记录等,以备维权需要。
3. 协商或购买商标若对方非恶意,可尝试协商转让;若对方高价勒索,可结合法律手段施压。
关键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条:禁止恶意注册。-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保护在先权利与知名未注册商标。维权核心是证明对方恶意抢注及自身在先使用。建议尽早行动,并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提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