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是广东汕头30多年专门生产速冻食品的老牌食品企业,另一家是福建晋江成立仅数年的饮料公司。
两家企业虽然经营产品不同,但有着完全相同的企业字号——“海霸王”。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海霸王”?

汕头海霸王,成立于1994年,核心业务涵盖火锅饺类、肉丸、水饺等速冻食品的生产销售,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公司成立之时,就同步申请了第29类“海霸王”商标,经过多年经营,在速冻食品领域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晋江海霸王,成立于2018年5月。
这家公司不仅登记使用了与汕头海霸王完全相同的企业字号,还以此名称销售鱼薯条、方便面等商品,使用的标识与汕头海霸王持有的“海霸王”系列商标高度近似,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推广销售。
两家公司同做食品,但没有任何关联。


汕头海霸王发现后,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晋江海霸王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
晋江海霸王公司从事食品行业,与汕头海霸王之间并无任何关联,但明知“海霸王”商标属于驰名商标,仍然以“海霸王”注册企业名称进行相关宣传,侵权行为构成对汕头海霸王的不正当竞争。
判决结果:
晋江海霸王须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企业名称中的“海霸王”字号,并赔偿汕头海霸王经济损失等共计30万元。
晋江海霸王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个“海霸王”的官司,最终以老品牌胜诉、新品牌改名赔钱收场。
这个案子给所有创业者提了个醒:
在企业名称和商标的选择上,别想着“搭便车”。
用别人的知名品牌做字号,短期内可能看起来“省了推广费”,但一旦被起诉,不仅要改名字、赔钱,前期积累的客户认知也可能一夜归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