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经营者不清楚:商标被撤销后,商标权到底从哪天失效? 是收到通知当天失效,还是裁定下来失效?今天结合《商标法》法条,详细解答商标撤销的生效时间、维权期限以及常见被撤销情形,帮助企业规避商标作废风险!
一、商标撤销公告后,商标权终止时间规定
依据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局作出撤销注册商标决定后,并不会立刻终止商标权利,会给予当事人法定的复审和诉讼时间。
只有当法定救济期限全部届满,当事人既不申请复审、也不向法院起诉,撤销决定正式生效。随后商标局对撤销商标进行官方公告,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正式终止。
简单理解:没公告、权利还在;一经公告,商标彻底失效。
二、商标撤销后的复审与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九个月内作出复审裁定,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如果当事人对复审结果仍然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不复审、不起诉的,撤销决定正式生效,商标局依法发布撤销公告,商标专用权自此终止。
这也提醒广大商家:收到商标撤销通知千万不要置之不理,错过时效,商标直接作废且无法补救。
三、注册商标会被撤销的两种核心情形
1、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撤三撤销)
商标的核心价值在于市场使用,长期闲置商标属于浪费商标资源,同时阻碍他人合理注册近似商标。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这也是目前企业商标失效最常见的原因。很多老板囤了大量商标,从不投入产品、宣传、电商使用,最终被他人申请撤三,导致商标作废。
2、擅自改动商标信息,违规使用被撤销
商标注册成功后,核准的样式、名称、地址、注册人信息都是固定的,不可以随意更改使用。
部分商家在实际经营中,随意修改商标字体、图案、颜色、排版,或者私自变更注册人名义、经营地址,却不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
针对此类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商标局将依法撤销其注册商标。
四、企业商标使用总结
注册商标不是一劳永逸,合规使用、留存使用证据、及时变更信息,是保住商标的关键。
不管是闲置多年的老商标,还是日常正在使用的品牌商标,都需要定期自查使用状态、注册信息,避免因不懂规则、疏于管理,导致辛苦注册的商标被依法撤销、公告终止。
如果企业遇到商标撤三答辩、撤销复审、信息变更、商标维护等问题,不清楚如何留存使用证据?如何合规维护商标?欢迎咨询君诺正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