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商标时,宠物食品企业需要根据产品的具体类型和经营范围选择合适的商标类别。
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简称“分类表”),共分为45类,其中第134类是商品类别,第3545类是服务类别。宠物食品的核心类别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
1. 第31类(饲料及宠物食品)
这是宠物食品最核心的注册类别,涵盖动物饲料、宠物食品(如干粮、湿粮、零食等)、宠物用营养补充剂等。如果企业主营猫粮、狗粮或其他宠物主粮,必须优先注册此类。
2. 第5类(宠物药品及保健品)
如果产品涉及宠物保健品(如维生素、益生菌)、药品或医疗用食品(如处方粮),需额外注册第5类。这一类别保护与宠物健康相关的特殊功能产品。
3. 第29类(宠物罐头及肉制品)
若产品包含宠物罐头、冻干肉或含肉成分较高的食品,建议补充注册第29类,覆盖肉类加工制品。
4. 第30类(宠物零食及加工食品)适用于宠物饼干、咬胶等零食,或添加谷物、蔬菜的加工食品。与第31类搭配注册可更全面保护产品线。
5. 第35类(销售及广告服务)
虽然不是商品类别,但若企业涉及线上销售、连锁店经营或广告宣传,注册第35类可防止他人冒用品牌进行商业活动。
申请人注意事项:
核心类别是第31类(主类),如有保健品建议增加第5类。同时根据产品成分增加第29类或第30类。 如果涉及销售的加注第35类。
商标注册需按“一标一类”原则,每增加一个类别需单独付费。 若计划拓展国际市场,需提前查询目标国家的分类标准(如美国采用不同体系)。宠物食品企业应根据实际产品选择核心类别,并预留未来发展空间,避免品牌被抢注或侵权风险。